会员注册协议
1、产品、服务与免责:1.1 称谓约定:
甲方:访问本网站的来宾、注册用户以及通过本网站预订电话预订相关旅游产品的客户;
乙方或本网:指http://www.c1.com.cn。
1.2 产品约定:
本网所提及的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包括自由行和团队旅游两类。
自由行是指以机票、酒店预定或者机票+酒店+签证套餐,以及以机票、酒店为核心的单项委托服务产品,其中不包括个人合并组团、集体参观景点、合并用餐、购 物及用车等。团队旅游,是指由相关有资质的旅行社所推出的旅游线路产品,可能但不限于个人合并组团、集体参观景点、合并用餐、购物及用车等。
1.3 服务约定:
本网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是将有资质的酒店、机票代理机构、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及产品信息,汇集于互联网平台www.c1.com.cn,供甲方查阅并代 订的服务。该服务还包括帮助甲方通过互联网与相关酒店、机票代理机构、旅行社联系并预订相关旅游产品,以及依靠本网络平台供访问者交流的相关服务。该服务 不包括直接组织甲方旅游的服务。
1.4 免责约定:
1)相关自由行产品的具体执行,由相关航空公司或酒店承担。自由行机票属于自由行机票+酒店套餐产品的一部分,除航空公司原因或者航空公司认可的情况外, 不能签转、变更和退票。对于符合退票签转条件的旅客,需要收取规定的相关费用.委托代为申请签证的情形,甲方是否获得签证,由相关使馆决定,乙方不承担确 保出签责任。
2)相关团队旅游产品的服务,由相关旅行社承担具体事宜。
3)对于自由行产品以及旅游产品中出现的瑕疵或者问题,本网不承担责任,但可尽力协助甲方与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甲方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风险提示:旅行过程中存在有不确定的各种可能风险。甲方在此明了乙方已经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甲方明了:在预订自由行产品(机票+酒店/签证组合)或 者团队旅游产品时,都应有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不私自参加没有组织、没有安全保障、或在恶劣天气下的骑车(包括自行车、摩托车)、潜水、游泳、跳水、登 山、探险等活动以确保安全。甲方明了,乙方对在本网预订相关产品后,没有尽到注意自身安全义务而导致的各种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在预订产品时,需要注意保险条款。乙方建议甲方投保旅游意外险以规避风险。
1.5 协议的订立:
1)您通过本网提供的联络电话方式进行预定,或者通过本网站的用户注册页面登录后的网上预定,均需认可本协议访客进行下一步的预定操作。
2)对于自由行产品,在付款时需要甲方书面签署书面版本,对于因客观原因甲方已经预定、付款但没有书面签订本协议的,视同认可本协议。
3)对于团队旅游产品,在付款时需要甲方与相关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
4)本网有根据国家法规或者具体情况修改本协议的权利。
2、版权及言论:
甲方在使用本网过程中,不得违反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在乙方留言板以及产品评论上所发布、转载的文章所引起的版权问题以及因文章内包含毁谤、诋毁、攻击他人的信息等一切纠纷或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在适当情况下,有权自行决定删除侵犯他人权利的文章终止侵害或违反他人权利之使用者的账号。
3、关于用户资料:
“用户资料”包括甲方在本网注册、预定机票、酒店、度假产品或者订阅邮件列表、填写反馈登记的过程中向本网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建议甲方使用实名或 者手机号码注册,在预定后至少需要通过电话向本网服务人员或者在网站反馈表单中提供(1)准确的姓名、(2)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3)目的地、(4) 准确的出发、返回日期,以确保您预定产品的正确。甲方应对“用户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网仅是甲方在网上发布信息和应用"用户资料"进行预定工作的被动渠 道,因甲方提供的资料的缺失、错误所造成的机票、酒店、度假产品预定失误,导致出现无法登机、入住、出发无法成行等问题,本网不负任何责任。
4、关于账号的安全性:
本网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注册信息。在注册登记过程中,甲方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甲方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本网建议甲方定期更换密码,且密码应为6位以上的数字+字母组合。
5、预定服务结算方式:
在接到用户的预定后,本网将协调有专业资质的旅游及机票销售、配送合作伙伴对甲方预定的产品履行相关的具体服务:
1) 对于自由行产品每次2人以上的预定,提供北京市北5环、南4环路以内范围的免费递送机票预定确认单、服务协议以及代收款服务,相关行程单在指定机场或车站领取的,不包括在递送范围之中;
2) 对于旅游度假产品的预定,需甲方按照不同线路的要求支付预定金或者全款。属参加团队旅游产品的客人,还需订立北京市旅游合同以保障权益。
6、数据安全:
对于用户在本网留存的数据,本网站定期对用户数据进行备份工作。如因为操作失误、黑客攻击以及服务器故障引起的数据损失,本网将尽可能地恢复,但这种情况下所导致的损失为不可抗拒因素,本站具有免责权利。
7、本服务协议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9日修订。